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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nowtian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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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水] 极品房东爆料贴,录音为证,租房的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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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darion 发表于 1-1-2014 20:52:29
      snowtiantian 发表于 2014-1-1 02:17
      这房东的素质和混乱的逻辑从回复中可见一斑了。。。

      没当场叫警察我确实挺后悔,看来以后不管时间多紧 ...

      还是你的逻辑比较混乱, 我倒是没看到房东的素质和逻辑和正常人有什么区别, 房东只是回复别人的人身攻击, 自己看看47楼吧, 房东先被攻击的。
      我发现大部分帮你说话的人都喜欢骂人,而且骂之前是不会看事情经过的,我想这里面不会有什么“巧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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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aldarion 发表于 3-1-2014 13:02:46
      本帖最后由 aldarion 于 2014-1-3 14:16 编辑
      為食專家 发表于 2014-1-3 04:09
      我是真無語,第一,我們所有人都不知道房東是誰難道可以控訴什麼經濟損失,哪怕我現在說我聽聞aldarion的女 ...

      LZ都爆过房东的英文中文姓名,地址还有录音,这些足以证明房东的身份了,难道你还想要照片和出生年月日了,您是移民局查户口的?。
      你的回复又充分的证明你是个法盲,证明你说的是我非常容易,aldarion不是个常见单词,不像John,Jane或者Joe,所以aldarion是很有针对性的,你除了这个论坛,哪里还见到过?难道你还认识别的aldarion?你可以说谎,但是仔细一问,你的谎言就会被揭穿。再说了这个不是刑事案件,我只需要证明on the balance of probability你在说我,我就胜诉了,你在这贴子里回复我的评论就是很好的证据,而且你还很难证明你在别处看到过aldarion。
      就像你说的没文化真是很可怕,难道你不知道在澳洲这个法制社会散播谣言要付法律责任?,假设你散播的谣言导致我感情破裂,形成心理障碍,丧失劳动力,你赔的起我的所有损失吗?让你赔个倾家荡产都不够。所以你以后还是先用脑子想想再说话,人有脑子是有原因的。
      LZ和房东都没提过他老人家有没有牌照,你怎么就那么肯定他没有,你确定你在客观的看这件事?LZ说过他在屋子里搞装修,我想会搞装修的人一般会有电这方面的经验,有可能(注意我说的是可能)他在中国做过有中国牌照。再说了重点是他做好了一切他能reasonably做到去保护他自己,像把电闸拉开,他已经尽可能地做到了保护他自己的义务。如果他再被电到就是电闸或者冰箱的产品问题或者就是人为错误,LZ关电闸。很多人都说了他应该提醒LZ,但是有没有想过他可能不知道LZ在家,LZ自己说过平时天天上班很忙很少在家跟房东家人接触,我记得谁说过那天是个星期五(工作日)LZ在家的可能比不在家的可能要小很多,有什么能证明他当天就知道LZ在那个时间在家里,LZ当天通知房东他爸她会待在家里?。LZ回避了一个很大的疑点(就像她回避所有不利于她的疑点),房东说LZ第一次关闸的时候被阻止过,LZ并没有对这个疑点给过任何解释和正面答复,LZ直接撇开话题说房东中文不好没读懂她写的东西。第二个疑点就是LZ怎么可能看不到房东他爸,有人说了冰箱就在三米之外,除非LZ是很高度的近视,她怎么会看不到房东他爸。如果真出了事,LZ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具体责任占多少比例就要看双方的律师了。
      你是不是脑残法律偶像剧看多了?什么是佐证?澳洲各地的Evidence Acts里面只写了“evidence”就是所谓的证据,从来没提过佐证,不同的证据会有不同的“weight”,这往往都是法官决定的,South Australian Evidence Act 1929 对非法录音没有明确规定,但是Listening and surveillance devices act 1972里面明确写了只有调查机构在有法庭“warrant”的情况下才可以制作录音并用它作为证据。
      自己好好看看学学吧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sa/consol_act/lasda1972326/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is/sa/consol_act/ea19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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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darion 发表于 3-1-2014 13:25:04
      為食專家 发表于 2014-1-3 04:18
      小額bond金是民事,但假如房東的行為有詐騙之嫌疑,哪怕是一毛錢,便是刑事.房東沒有把押金交到government t ...

      你这不就是待着有色的眼镜看人,你怎么知道房东“肯定”没有申报租金收入?偷税漏税?我不记得双方提起过什么收税漏稅的事。我可以这么理解吗,你当年碰到过不好的房东,现在看什么房东都觉的跟你以前的一样?或者你本人就是偷税漏税的小市民,你把别人看的都跟你一样低素质?有句老话叫狗眼看人低吧。
      这个磅金是怎么回事,这不好说,两个当事人都有不同说法,咱们看官就更不明白了,唯一证明谁对谁错就是看看最后几个星期里LZ有没有网上转房租到房东账号里,还有了如果房东有那是清理LZ房间的账单就更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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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darion 发表于 3-1-2014 13:46:41
      本帖最后由 aldarion 于 2014-1-3 13:51 编辑
      shaunxiang 发表于 2014-1-3 10:12
      aldarion说了很清楚,rooming agreement不用交bond,而且我已经Bond金以租金返还,你还想怎么样?说我不道 ...

      这好像不是我说的,我以前也不知道,但是我看了看找到相关的信息了,renting a room是不用上交bond给CBS,链接如下:
      http://www.sa.gov.au/subject/Hou ... +in+a+rooming+house
      LZ也回避了我的很多疑问,这我理解,谎言毕竟还是很容易被揭穿的。再补充一下,磅金纠纷明明可以用合法的手段来解决的(步骤:http://www.sa.gov.au/subject/Hou ... e+rental+bond+claim),但是LZ偏偏发到论坛上用非法的手段来报复房东,这很有可能说明了两点,第一LZ理亏,合法的手段她拿不会磅金,第二LZ的人品吗。。。。。我也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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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darion 发表于 3-1-2014 14:03:57
      為食專家 发表于 2014-1-3 04:46
      我真的很想知道做為中國人在外國生活不容易,事情的真相如何恐怕除了兩位當事人誰也不清楚,作為看客,根據所 ...

      他爸一看就是专业人士,电闸都开了,这保护措施已经做得很周到了,如果LZ当时看到他爸在后面,那LZ关闸的行为就可以构成negligence,出了事全部责任,就算不出事他爸也可以索要赔偿,没准他爸现在对冰箱产生了阴影,再也不敢用冰箱了,他老人家的quality of life由于不能用冰箱受到影响,LZ要负责啊。
      还有您能不能把您所知道的线索说说,我怎么就没得到同样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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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darion 发表于 3-1-2014 20:24:41
      本帖最后由 aldarion 于 2014-1-3 20:38 编辑
      susan002 发表于 2014-1-3 17:21
      。。。他爸用看的就能得出是专业人士了?

      来个网址链接。

      我有超能力,通过心灵感应,我已经把房东他爸的各项属性和技能都扫描过了。



      开个玩笑
      我那个回复打的太匆忙,语气显得过于肯定,我也只是根据双方提供的有限的信息在猜测,具体专不专业我也不确定,但是他可定有一点相关的专业知识。先想想如果冰箱坏了,不会修电器正常人会做什么,再想想会修电器的人会做什么,所以房东他爸有专业知识的几率要比没有高。再加上,他爸在那段时间里有装修和扩展房东的房子,扩展房子很有可能会涉及到扩展电线,双方都没有提到聘请专业电工,可以推测房东他爸做了这些电工做的活,如果不懂点电,他是怎么做的。

      忘了加连接,我做的猜测和推理都是根据我的common sense,legal definition如下:
      http://thelawdictionary.org/common-s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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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aldarion 发表于 3-1-2014 20:34:21
      angelwing2011 发表于 2014-1-3 19:55
      与楼上同问, 专业人士是可以这样看出来的吗?而且为什么没提前通知房客,想当然地修电呢(敲门,打电话,发 ...

      为什么偏要通知房客?两年里房客在那个时间不都是在外工作(LZ自己说的), 房客在工作日待在家里才是不寻常现象,为什么房客没有明确的跟房东他爸说她那天跟平时不一样,要待在家里?
      房东也没有说他知道事实全部经过,知道的只有LZ和房东他爸,作为一个儿子,我想房东更信任他爸的叙述也不是什么违背常理的事。房东的版本跟LZ的有出入,所以房东用红字写了对LZ版本的疑问,主要问题是LZ直接回避了这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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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darion 发表于 4-1-2014 18:35:49
      為食專家 发表于 2014-1-4 03:38
      事情就好像過去有人在兩點出門橫過小路時根據他的經驗這時段是沒有車,而他不看馬路上有沒有車而被車撞到,當 ...

      法律责任不是随便用一句”不小心”就可以推卸的,大部分车祸都是“不小心”发生的。车主有没有责任要看他当时有没有做到他能做到来避免悲剧发生,假设路人是跑上公路的,车主反应不过来,那车主就没责任,假设路人是走在公路上的,车主在完全可以躲避的情况下撞了路人,那车主就要负全责。当然我说的是最简单的例子,超速,酒驾,无证驾驶,等等问题太复杂了说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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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darion 发表于 4-1-2014 19:18:42
      本帖最后由 aldarion 于 2014-1-4 19:29 编辑
      為食專家 发表于 2014-1-4 04:02
      只能說你想法偏激,如果是故意的,你所說的一切可成立,但事實上是房東老爸的疏忽而造成是次事情的發生,一場 ...

      首先我要说我没有跟你扯淡,我传播了一些法律知识还有纠正了你的误导。
      我从来没说过LZ故意做任何事情,我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她故意做过任何事。你理解我写的东西没有?仔细再看看我的回复,我从来没有认为LZ蓄意谋杀,但是我不能不说这是一个possibility。还有我看你好像不懂我在109楼说的negligence,那好我就在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吧,链接如下:
      http://en.wikipedia.org/wiki/Negligence

      这事并不是房东他爸疏忽造成的。人家已经充分的做好所有能保护自己的准备了,他修的冰箱就离电闸有三米远,他是不可能想到别人会不询问他就拉电闸通电的。如果LZ当时看到房东他爸在修冰箱也不上去询问可不可以拉电闸,那她拉闸通电的行为就构成了negligence,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除非她能证明她有智障不能把电和冰箱联系在一起。房东后来也说了LZ被阻止过一次,很想听LZ有什么解释。

      还有想跟大家说一点,这里跟中国不一样,见到某个人做危险的事情,你必须做你“reasonbly”能做到的去制止,就像警告啊什么的,要不然那个人出事了,你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典案例,某个人在喷泉旁边吃午饭,他看到有个小孩在喷泉里玩,他也没管,后来小孩淹死了,他被判manslaugh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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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aldarion 发表于 5-1-2014 10:39:05
      本帖最后由 aldarion 于 2014-1-5 11: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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