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还是把这事记录下来,免得以后忘了:去年7月第一次来阿德留学就被东北区的"荷兰“房东给坑惨了,Hectorville 5073 ,South St,具体门牌号就不说了。在BBS上联系的房东大婶,签的一年合同的house翻新房,一个人200一间房,自己买家具。刚开始都很好各种帮忙,才住了五天,突然一晚上打电话说要和我商量个事,语气沉重地让我尽快搬出去,房子不租了,她俩口子要搬进来住。。。给我懵逼的,最后扯皮半天吵架,自己花钱找人搬家把新到的家具搬CITY公寓去了。
虽然该退的押金都退了,但让我到现在都生气的除了自己花钱找人搬家的巨大成本自己报销外,关键是这大妈说合同是无效的,她老公没签字不算数。虽然事后我仔细看合同,确实不是南澳正规版本,这些华人房东租房签的合同大多是走个形式,但当时还是给我说懵了。
现在想想当时的实际情况,多半是俩口子内部没谈好,男方觉得租的太便宜了,给我他们亏了,于是强行终止重新找人租,走之前男方也说房子会拿给中介管理。
这事就让我记住俩道理,一是租房一定要走正规合同,二是加深某地刻板印象,现在都记得这俩口子那不要脸的诡辩。貌似是做食品生意的,大婶叫Sushi,微信昵称Jun,头像是白色莲花。以后没事就把这贴子顶起来告诫各位新人! |